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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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财政部会计司组织.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同[J]. 会计研究, 2004, 0(8): 87-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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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财政部会计司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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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标1.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目标是在理事会完成保险合同项目第二阶段之前,规范所有签发保险合同的实体(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称之为承保人)对保险合同的财务报告.特别是,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求:(1)承保人对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作有限的改进.(2)披露相关信息,明确和解释承保人财务报表中因保险合同而产生的金额,以帮助这些财务报表的使用者理解保险合同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及其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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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S4:Insurance Contrac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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