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静态判定不利于科技团队持续创新
摘    要:通过考察自然科学基金委、教育部、中国科学院等12项不同层次、不同机构的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和组建评选办法,总体看当前我国科技创新团队的事前选优性判定标准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从科技创新团队已有成果的角度进行判定。二是从科技创新团队的科研平台及知识储备进行判定。在当前强调静态判定指标的同时,应进一步增加关于研究过程与研究能力的交互影响因素,即科技团队的创新过程管理能力标准,以提高科技创新团队组建的合理性。

关 键 词:科技创新团队 判定标准 创新能力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