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原产地域产品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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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99年发布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定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的部门规章。截至目前,我国共有原产地域产品85种。依据规定,我国对原产地域产品实施两级管理。一级是国家质检总局作为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下设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对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进行审核、确认保护地域范围、产品品种和注册登记等管理工作。保护办下设若干专家审查委员会,负责对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技术审查工作。另一级是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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