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认定与立法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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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函 张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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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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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是根据法律所规定的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主体的多重法律认定的。我国刑法规定的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缺乏科学性,以客观损失“量”为基点确认罪否的立法模式,在商业秘密犯罪中是完全不适宜的。这种立法模式在违法与犯罪的划分上不科学,导致在实践操作中商业秘密犯罪的认定极为困难。应借鉴商业秘密法律制度较发达国家的经验,通过制定商业秘密专门法规,以附属刑法形式明确罪与非罪的界限则更具有现实性与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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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犯罪 认定 |
文章编号: | 1009-6043(2005)07-0126-02 |
收稿时间: | 2006-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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