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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并购的代理人安排
作者姓名:马冰,  周欢,  吴一平
作者单位:[1]厦门大学会计系; [2]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摘    要:从近几年中国互联网三大巨头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以下简称“BAT”)几个关注度较高的并购案的梳理中,我们发现大多数情况下并购方在经营权的安排上,并没有更换被并购方的首席执行官。在控制权的安排上,甚至仍保留原有团队的控股权。传统企业的并购倾向于获得控制权,凭借控制权对被并购方的管理团队进行清理,换成并购方自己的高管组成新的管理团队,这是一种从控制权到经营权全面收归自有的方式。和传统企业并购案相比,互联网企业对控制权、经营权的理解似乎有所不同。近年互联网行业的并购中,并购方获取控制权后,虽然有任命己方高管替代原来被收购方创始人出任CEO的情况,但更多是沿用原公司的高管,如表1所示。

关 键 词:企业并购案  中国互联网  代理人  传统企业  管理团队  控制权  并购方  首席执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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