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4]66号)精神,切实发挥好全国农广校体系在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力军的作用,又好又快地培养新型职业农民,近日,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本刊将《通知》的主要内容摘编如下。担负起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主体责任《通知》指出,今年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开局之年,全力承担培训任务,对确立农广校的主体地位十分重要。各省级农广校一要加强自身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农办财〔2014〕66号文件精神。并采取切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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