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错款后遗症”应引起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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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海宏,谢进军.“出纳错款后遗症”应引起重视[J].山西金融,2002(8):4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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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海宏 谢进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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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人民银行临汾市中心支行 [2]人民银行侯马市支行04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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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出纳错款是指银行在现金收付过程中发生的长短款现象。包括原封新券差错、回笼完整券差错、回笼损伤券差错。它涉及到印钞造币企业、中央银行、各金融机构以及社会单位出纳部门等。在这个由于出纳错款问题而形成的复杂的利益关系网中,人民银行由于其法定的地位,必然担当起体现其职能特征的“神经中枢”指挥调节作用,以确保整个“神经网络”的畅通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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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出纳错款”现象 中国人民银行 现金管理 内部控制机制 资金安全 货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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