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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摘    要:为加强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力度,增强对制售伪劣絮用纤维制品行为的打击力度,整治与规范絮用纤维制品市场秩序,提高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维护絮用纤维制品交易各方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6月14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并于200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明确了“黑心棉”打假的范围。确定了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的主要方式,其颁布实施体现了从源头抓质量的监管原则,补充和完善了现有法律、法规、规章的一些不足。加快了“黑心棉”执法打假工作法制化的进程。为了使广大读者更好地理解新的办法。现将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及相关解读刊登如下,以供参阅。

关 键 词: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絮用纤维制品  纤维制品质量  国家质检总局  打假工作  市场秩序  合法权益  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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