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非”与案件中止的合法性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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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晓艳.“防非”与案件中止的合法性探讨[J].工商行政管理,20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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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晓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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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无锡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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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场突如其来的“非典”灾难,使工商机关的执法办案面临新的情况:一些正在查处的案件需要外地当事人来接受调查,或需赴外地进行调查取证工作的,事实上已处于“停顿”状态,给结案工作带来了困难;一些有办案期限限制的案件,如《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限不得超过30天,由于“非典”的突发,客观上造成手头这类案件不可能在30天内结案。遇到这样的情况怎么办?查遍《行政处罚法》、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有关行政处罚方面的程序规定,都没有找到答案。为了使我们的案件处理更合法、规范,我们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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