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借款费用准则的比较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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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红晔,潘端莲.新旧借款费用准则的比较分析[J].中国农业会计,2006(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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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红晔 潘端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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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工商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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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财政部于2001年1月18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并从2001年1月1日开始执行,从而规范了我国企业借款费用资本化的会计处理问题。原准则的制定主要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并结合当时我国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了较为谨慎的会计处理规定。但随着我国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完善。许多上市公司从原来的虚报利润开始隐藏利润。2004年GDP修正之后上调了16.8%。更是从宏观上证明了这种隐藏利润的现象。为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本文拟就新旧《借款费用》准则的主要不同点及对企业带来的影响进行比较分析。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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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借款费用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信息披露 借款费用资本化 国际会计准则 《借款费用》 会计处理 我国企业 上市公司 资本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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