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计税方法实务探讨 |
| |
引用本文: | 倪威勤.营改增计税方法实务探讨[J].时代经贸,2017(24):85-87. |
| |
作者姓名: | 倪威勤 |
| |
作者单位: | 1.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10000; |
| |
摘 要: | 我国自1993年12月13日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已历经24个春秋。2012年1月1日率先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营改增,到2016年5月1日全面推行营改增止,在短短4年零4个月的时间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已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吞并了营业。
|
关 键 词: | 计税方法 征税范围 房地产业 征收率 教育费附加 公平税负 进项税额 房产税 税收负担 城建税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