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于今年3月正式将“福建厦门”设立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国际船舶登记船籍港。这意味着厦门正式成为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8个国际船舶登记船籍港之一,国际船舶登记制正式落户厦门。今后。在自贸试验区进行国际船舶登记不受“中方投资人出资额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的股比限制,并将实施国际船舶登记网上申办、海事管理机构或者检验机构签发可通过信息系统查询证书的免于提交、依据船检机构出具的船舶技术参数证明进行登记等便利化登记措施。此举措将促进中资方便旗船的回归和在自贸试验区落户,也将带动自贸试验区船舶融资、航运保险、船舶修造等航运服务业产业链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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