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恢复使用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摘    要: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恢复使用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管理的通知》的通知1996年3月29日豫财税字[1996]第17号各市地财政局、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