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基本建设投资单独建账,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及编报表,基建资产、负债信息游离大账,无法准确反映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实际价值。随着我国相关财务体制改革的逐步发展以及事业单位财务体制的不断改进,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实行的经费账与基建账合并的问题尤为重要。财政部于2012年底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不仅要求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按原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时要求将基本建设投资定期纳入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这一规定解决了基建账长期游离事业之外造成的账表数据不完整,监管不到位等弊端,使事业单位更加全面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进而有助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完整性。文章就基建并账的必要性及具体会计业务处理进行了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