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规划中业绩衡量标准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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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克新,王晓艳.薪酬规划中业绩衡量标准的评价[J].财会月刊,2004(12):3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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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克新 王晓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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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天津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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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以争收益为基础的业绩衡量标准 当前,大多数企业的业绩衡量标准都是净收益(包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和总资产回报率等)或净收益加股价指标.这种标准不仅会刺激操纵净收益的动机,而且无法避免其本身的诸多缺陷,这很大程度上缘于并非为衡量价值或业绩而设计的会计体系.①净收益对管理者当期努力所带来的经营成果的反映是滞后的,这主要缘于收入的实现原则、费用的配比原则.如当期购货未出售,期末升值并不确认持产收益;当期广告性支出、资本性支出、研究开发性支出等能否带来回报,往往需要经过很多年才能知晓,导致当期经营活动带来的经营成果被滞后反映,甚至被遗漏.②将报酬建立在净收益基础上,管理者更有可能选择将报告收益从未来期间转至当期的会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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