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应改革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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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白利萍.西部地区应改革财政[J].经济论坛,2001(8):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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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白利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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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夏大学政法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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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西部地区建立公共财政的现实基础已经具备。在西部地区谈公共财政是否不切实际?其实不然!西方经济理论认为,市场经济是公共财政存在的前提,公共产品是公共财政的基石。市场为社会提供私人产品,解决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和为谁生产的问题。与私人产品相比,公共产品具有效用的非分割性、使用的非排他性以及消费的非竞争性,由此决定其只能由政府通过运用财政手段来提供,而非由市场提供。公共财政就是以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为目标的财政,它是国家或政府介入公共领域、实现公共政策目标的工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运用公共财政,不断地“进入”或“退出”市场难以发挥作用或市场效率不高的公共领域,以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从而提高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很显然,公共财政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是相伴而生的,前者是后者的重要组成内容。经过20年的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西部地区已初步建立,我们不仅要针对财政体制中的公共财政体制问题,还应该从能否真正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否使政府和市场“两只手”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协调配合和高度,来认识建立公共财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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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西部地区 财政改革 公共财政 财政供给 财政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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