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登记办法》中的重要改革措施 |
| |
引用本文: | 公宣.《机动车登记办法》中的重要改革措施[J].道路交通管理,2001(8). |
| |
作者姓名: | 公宣 |
| |
摘 要: | 一是设立了机动车登记证书制度。随着经济活动的增加,社会上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给证明车辆合法行驶的机动车行驶证,赋予了财产所有权的证明作用。这种做法,既不规范,也缺乏法律依据,难以保障经济活动中当事双方的权益。因此,迫切需要设置一种证明机动车所有权的文件。为了适应社会上的这种需求,《登记办法》中规定,除了核发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外,又增发了《机动车登记证书》,作为机动车登记的证明文件,由车主保管。登记证书在新车注册时发放,此后办理转籍、过户等任何车辆登记时都要求出具,并记录车辆的有关情况。…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