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本文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首先论证了乡镇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论述了“无工不富”的意义;进而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上,分别对乡镇企业产品项目的发展方向和乡镇企业的发展速度问题进行了探讨。作者在分析近两年乡镇企业超高速发展问题的基础上,认为“七五”期间年平均增长速度在15~18%之间较为理想。在对企业竞争条件的平衡原则进行研究时,作者提出,对于乡镇企业与国营企业的竞争条件进行宏观调节,应运用系统平衡原测而不宜选用单项平衡原则。即:允许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各个单项竞争条件存在差异,但综合发生作用的结果应当是求得总体的平衡,使所有企业在大体平等的起跑线上展开竞争。作者认为,在生产计划、资金和原料来源、销售渠道等方面国营企业明显优于乡镇企业的情况下,保持乡镇企业在税收待遇上适当优于国营企业是完全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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