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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正当防卫的时间--我国台湾、澳门、大陆正当防卫时间之比较
引用本文:申世涛,黄旭能.论正当防卫的时间--我国台湾、澳门、大陆正当防卫时间之比较[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2(10).
作者姓名:申世涛  黄旭能
作者单位:1. 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讲师,250014
2.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321000
摘    要: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的规定,正当防卫必须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间内实行."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是指不法侵害已经开始还没有结束的持续状态,明确了不法侵害的开始和结束也就确定了正当防卫的时间.那么,什么是不法侵害的开始和结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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