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行肇事担责六成 |
| |
作者姓名: | 陈明辉 |
| |
摘 要: | 2005年6月13日,重庆市开县陈昌轩无证驾驶未登记的摩托车,搭乘李世贵母子三人,在一左转弯处驶入逆行,与迎面李敏驾驶的一辆小客车相撞。李世贵母子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李世贵不幸致残.开县交警大队民警根据现场勘察和调查了解认为,陈昌轩违法驾车上路,超过核载人数,未遵守右侧通行原则,造成事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九条一款、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规定,承担主要责任。李敏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未确保安全通行,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承担次要责任。2006年3月,李世贵母…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