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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虽解除后续治疗仍支持
引用本文:曹光鑫,雷刚.劳动关系虽解除后续治疗仍支持[J].中国劳动保障,2012(3):44-44.
作者姓名:曹光鑫  雷刚
作者单位: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委宣传部
摘    要:正唐某系某公路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员工,2009年11月5日,唐某在施工时不慎触电摔下致伤,被送往医院治疗。出院后,唐某提请了工伤认定申请,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8级伤残,被认定为工伤。就工伤事故赔偿,唐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审理后于2011年1月4日作出裁决,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由公司赔偿唐某工伤待遇10.17万元,其中包括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6万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9万元。但对唐某申请的1万元后续医疗费却以尚未实际发生为由未予支持。裁决后,公司及时赔付了唐某的工伤待遇。

关 键 词:劳动关系  工伤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能力  出院后  工程科技  治疗  补助金  事故赔偿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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