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字即生效 约定鉴证生效条款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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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财.劳动合同签字即生效 约定鉴证生效条款无效[J].中国劳动保障,2012(12):4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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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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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蛟河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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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
王某于2011年4月经人介绍至某化工厂从事化工原料加工工作,签订有2011年4月20日至2013年4月19日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月工资3500元,没有约定试用期,但劳动合同最后一条约定:劳动合同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鉴证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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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合同 约定 生效 鉴证 加工工作 化工原料 行政部门 社会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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