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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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福建省、厦门市公务员局:1月24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批转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E201226号,以下简称《规划》)。这是国务院批转的第一个促进就业专项规划。为推动《规划》学习贯彻,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规划》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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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就业规划 学习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人力资源 《规划》 社会保障厅 社会保障局 副省级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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