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出身份证被判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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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军,张庆东.借出身份证被判连带责任[J].道路交通管理,2008(5):7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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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军 张庆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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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9月12日18时许,杨某驾驶车主刘某的大型货车沿省道227线行驶。在超车时与骑自行车的村民马某相撞,致其头部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地交管部门认定杨某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马某负次要责任。因协商未果,马某的亲属遂将肇事车辆的登记车主刘某和肇事司机杨某告上法院,要求两被告共同赔偿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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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连带责任 身份证 大型货车 次要责任 肇事司机 肇事车辆 自行车 医疗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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