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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和完善民事简易程序之我见
作者姓名:丁鹏
作者单位:陕西广播电视大学渭南分校
摘    要:民事简易程序应当扩大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实行民事案件繁简分流,简化诉讼程序,充分发挥调解机制的作用,节省人力、物力、财力,达到既便利当事人要求简化诉讼程序的要求,不为诉讼所累,又利于人民法院集中力量及时、正确地审理重大疑难案件。

关 键 词:民事诉讼  简易程序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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