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若干问题及立法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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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静.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若干问题及立法完善[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04,1(3):3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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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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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系,北京,10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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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是金融发展中不可避免的现象 ,也是金融稳定 ,提高金融市场效率的客观要求。我国已有的相关立法和实践 ,表明现行的市场退出制度尚存在诸多的空白和缺陷。构建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 ,必须首先构建市场退出的法律框架。应将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同时确定为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主持机构 ,明确职责 ,分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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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金融机构 市场退出 法律框架 主持机构 |
文章编号: | 1672-8750(2004)03-0033-05 |
修稿时间: | 2004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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