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哈特对奥斯丁法律思想的继承与超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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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覃阳.试论哈特对奥斯丁法律思想的继承与超越[J].开放时代,2001(6):103-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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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覃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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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师范大学经济政法学院,重庆,40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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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赫伯特·哈特(Herbert Lionel Adolphus Hart)是英国当代最著名的法理学大师,以其深刻而独特的法律思想饮誉西方法理学界。作为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创始人,哈特继承和发展了奥斯丁(Jhn.Austin)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基本理念,特别是奥斯丁关于一般法理学研究的范围是分析实在法的共同概念的观点以及法律和道德、实在法与理想法之两分法;并在继承的基础之上,发展了古典实证主义法学。本文试图通过对哈特的法律思想与奥斯丁的古典实证主义法学的异同比较,阐明哈特对实证主义法学理论的基本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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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哈特 奥斯汀 法律思想 继承 法哲学 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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