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依法做好粮食流通 监督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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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明湖.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依法做好粮食流通 监督检查工作[J].齐鲁粮食,2009(8):2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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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明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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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泰安市粮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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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几年来,泰安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推进职能转变,认真履行粮食监管职责。加快粮食执法体系建设。制定完善配套制度规定.加强监督检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积极开展各项监督检查活动,逐步由过去主要管理国有粮食企业向管理全社会粮食经营企业转变,由管理国有粮食企业的经营活动向管理市场主体准人和行为规范转变,由过去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依法管理转变,粮食行政执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纵观我市粮食行政执法的历程,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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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监督检查工作 行政执法 监管职责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国有粮食企业 执法体系建设 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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