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意义大于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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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樊金甲.引导意义大于实效[J].中国公路.建设市场专刊,2010(1):5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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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樊金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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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杭州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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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强制”推行监理办的标;住化建设也是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在监理行业尚未规范阶段的“无奈”之举。因为长期以来监理行业的弱势地位,导致人们对监理办建设的简陋习以为常,如果没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引导,依靠监理企业自发去改善现场办公、生活、工作环境,在现阶段看来,尚不具备足够的内在动力,并且需要更加漫长的时间。从这个层面上来讲,其引导意义远远大于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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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引导 行业主管部门 监理行业 交通运输 监理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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