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庭审直播制度的正负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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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鹏.试论庭审直播制度的正负效应[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5,3(8):11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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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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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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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庭审进行直播的法理依据首先是司法公开原则,也是司法现代化的要求;其次是公民的知情权。庭审直播有利于庭审监督,有利于普法教育;它对审判方式改革也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庭审直播可能引发的负面效应也应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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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庭审直播 正负效应 司法公开 司法公正 |
文章编号: | 1672-2728(2005)08-0110-03 |
修稿时间: | 2005年7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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