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地区引领餐饮新风貌 泉州市实施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工作成效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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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晓滨.龙头地区引领餐饮新风貌 泉州市实施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工作成效显著[J].福建质量管理,2008(1):4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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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晓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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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规范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行为,有效提升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水平,2007年10月,国家卫生部组织制定了《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规定要求,餐饮业经营者应建立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制度,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验收以及台账记录等工作。福建省泉州市,是福建省餐饮较为发达的地区,政府相关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落实此项工作,在短短的2个月时间就取得了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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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泉州市 餐饮业 索证制度 福建省 餐饮单位 食品采购 卫生监督所 进货 加工食品 卫生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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