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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简“村官”工作不宜“简”
作者单位:句容市纪委
摘    要:时下,各地正在开展村组干部的精简工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但应当看到,由于精简触及到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处置矛盾的妥与否,直接影响精简工作能否正常开展。笔者认为,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还有赖于扎扎实实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首先要将初定分流方案予以公开,全方位接受群众的监督。俗话说:公开是一面镜子。在将初定村干部人选,通过多种形式公开让群众知晓的基础上,乡镇党委、政府应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座谈会等形式,让村民们谈谈对初定人选的看法,听听他们的心声,并将他们提出的正确意见和合理建议作为村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真正做到让村民谋村务、举村官。其次要将分流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做透做通。精简工作必然引起人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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