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为村党支部书记办理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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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慧.灌南县为村党支部书记办理养老保险[J].预算管理与会计,2005(5):4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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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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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灌南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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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江苏省灌南县政府为激励农村党支部带领农民增产、增收,建设农村“小康”,在全县232个行政村开办了党支部书记养老保险。资金筹集采取县政府、乡政府、村集体和个人各负担一块的原则。县、乡、村、个人负担比例分别为12%、28%、32%、28%。县乡村负担部分.全额划入县劳动保险处账户。个人负担部分.由县财政从其应发补贴中代扣转入劳动保险处账户.该项制度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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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养老保险 村党支部书记 灌南县 办理 个人负担 劳动保险 农村党支部 “小康” 资金筹集 以人为本 县政府 江苏省 行政村 乡政府 村集体 思想观 县财政 账户 增产 农民 激励 增收 乡村 代扣 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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