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征收林业金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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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敏.坚持依法征收林业金费[J].林业财务与会计,19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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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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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龙岩市林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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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林业金费是取之于林、用之于林的专项资金。是国家为扶持林业事业,对林业采取的保护性措施,以保证林业有一个持续、稳定的资金来源。林业金费的征收、使用受国家法律保护。近几年来,全国开展了“消灭荒山,绿化造林”的运动。各省(区)采取了许多措施,想方设法,多渠道筹集资金,一些地方大量举债造林。尚未完成消灭荒山的省(区)时间紧,任务重,资金投入需要量大,但资金紧缺。已完成消灭荒山的省(区)还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林木管护,以巩固造林成果,资金供需矛盾比较突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些木材经营者为了谋取更大的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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