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简化计算
引用本文:刘雅琴.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简化计算[J].商业会计,2007(7):29-30.
作者姓名:刘雅琴
摘    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退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1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办法。增值税“免、抵、退”方法的计算比较复杂,本文就“免、抵退”税的简化计算作一分析。编者按]

关 键 词:进出口货物  国家税务总局  自产货物  代理出口  外贸企业  生产企业  增值税  财政部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