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研究法与证券内幕交易法律责任的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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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汪炜,许永杰.事件研究法与证券内幕交易法律责任的界定[J].浙江金融,2005(2):4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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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汪炜 许永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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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内幕信息又称为内幕消息、内线消息、内部消息等等,各国对之规定不一.从大多数国家的立法来看,构成内幕信息有以下两个基本要素:(1)内幕信息应该是未公开的信息,(2)内幕信息应当具有价格敏感性.综观各国(地区)的证券法律监管,可以发现对内幕交易行为的司法处罚是个难点.证券内幕交易行为的执法涉及法律和经济两个层面,借鉴西方的经验,解决该执法难题,需要法律和经济学的融合.目前,为了强化证券法律监管,各国(地区)证券监管机构将迅速发展的金融经济学运用于执法活动.在证券法律监管中,最有效的金融经济学方法是事件研究方法(Event Study Method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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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内幕交易 证券市场 事件研究法 市场操纵 交易金额 投机 优化资源配置 追究 法律责任 欺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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