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要求重构高等教育受益主体的新框架 |
| |
作者姓名: | 胡中艾 |
| |
作者单位: |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山西,太原,030024 |
| |
摘 要: | 高等学校与政府、用人单位和受教育者个人一样 ,应该成为高等教育的受益主体。这种受益主体的确立 ,是人们在认识教育价值的基础上 ,所形成的对教育功效的态度 ,它体现着教育产业入世应有的教育服务贸易观念 ,是教育本质与教育赢利现实性调和的产物 ,是教育产业经营的必然结果。
|
关 键 词: | 高等教育 教育受益 |
文章编号: | 1004-2768(2002)03-0210-02 |
修稿时间: | 2002-04-06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