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税系统代开发票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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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海勇.天津市地税系统代开发票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J].天津经济,2006(5):66-68,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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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海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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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征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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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代开发票,是指合法的代开发票行为,具体说来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代开发票,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方)开具发票的行为。广义的代开发票不仅指税务机关的代开发票行为,还包括以下两种情形,一是税务机关出于管理需要委托其他机构或组织代开发票行为,比如委托建筑管理部门对外地进津施工企业代征税款并代开发票等;二是少数纳税人经批准委托其他机构或组织代开发票行为,比如电信部门委托金融机构代收话费,金融机构向付款方代开发票。本文所指系广义的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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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代开发票行为 改进建议 地税系统 天津市 金融机构 税务机关 劳务服务 管理部门 规范性文件 施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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