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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无“原罪”
作者姓名:本刊编辑部
摘    要:日前,河北省“两会”上讨论的一个红头文件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这就是河北省政法委2003年12月31日出台的《关于政法机关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创造良好环境的决定》,被政法机关干部称为“30条”。2004年1月2日,河北省委、省政府以省委冀字(2004)1号文件批转了“30条”。

关 键 词:民营企业 经营者 创业 犯罪行为 司法机关 资本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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