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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可拒付筷子费
引用本文:陈成.就餐可拒付筷子费[J].城市技术监督,2002(8).
作者姓名:陈成
摘    要:本刊讯“不义务提供筷子我们吃饭难道用手抓?”近日,重庆市消费者王先生就餐饮业普遍存在收取筷子费的现象投诉。7月15日晚,王先生与几个朋友到重庆市江北某火锅,买单时发现平空多出8元钱,经询问,方知是每人一元的“筷子费”。由于用餐前并未被告知,而菜单上也未标明,王先生顿生“被涮”的感觉。事后,王先生发现,不少餐馆都有收取就餐“筷子费”现象。“筷子费”到底该不该收?重庆市消委人士称,餐饮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安全的餐具和碗筷是应尽的义务,而不能蒙骗消费者,收取“筷了费”。另外,重庆市消委提醒消费者,要有维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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