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量包装茶叶重量不足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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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 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对一茶叶经销商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在店内随机抽样定量包装茶叶10袋,每袋的标称值均为500克,但检查后,质监人员却发现,实际上10袋茶叶的平均量为490克,超出了《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中对于商品偏差范围的规定。因此,根据相关法规,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其处以了500元罚款。分析]根据《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抽样的10袋茶叶其“平均偏差应在于或等于零”。但该茶叶经销店茶叶的实际偏差却为-10克,不符合规定。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1989)计监法便字第025号文,“定量包装商品实际量与包装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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