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们在对现有改制企业的审计中,发现一些带共性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一、应注意法人代表经济责任的连续性。企业机制转换后,改制企业的机制选型各不相同,除国有独资外,其它经营机制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部分或全部的经营资产买断,资产买断后的企业,其法人代表容易产生概念偏差,对旧体制下的法人经济责任与现行体制下的法人经济责任区别对待,如企业欠税、项目投资等问题,存在着能推就推,能拖就拖的现象。如某县级国有企业改制后,法人代表明确表示,本企业属买断企业,只对任期内发生的债权债务负责,尽量完成应上缴的各项税收,对改制前的欠税60万元,有能力就解决,无能力也没办法,甚至对原有的项目投资弃之不问,已形成了事不关己的局面,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属于连续经营中正常长期费用,新任也不认帐,产生了许多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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