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保险新产品的多元主体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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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冰,吕阳.论保险新产品的多元主体开发[J].上海保险,2005(4):3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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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冰 吕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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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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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和 不断成熟,保险产品的开发 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保险产 品同其它市场产品一样,包括核 心产品、有形产品和附加产品三 种。保险核心产品是保险险种及 其主要条款;保险有形产品即书 面的保险合同,是核心产品借以 实现的形式;保险附加产品是保 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保险中介 人所提供的后续服务与延伸服 务。所谓保险新产品的开发就是 保险市场主体通过设计新产品、 改良传统产品或引入境外适合的 产品,以满足市场多样化的需求, 同时拓宽保险业务的来源,因此 新产品的开发也涉及对核心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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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多元主体开发 保险业 中国 客户需求 行业利润 操作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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