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摩的”撞轿车乘客受伤起诉获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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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韦姗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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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9年8月17日,孙某租乘刘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行驶中与张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致孙某受伤。经交管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的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孙某残疾赔偿金10930元;刘某赔偿孙某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等其计78048元;张某赔偿孙某停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9512元。张某不服提出十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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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赔偿责任 小轿车 受伤 起诉 乘客 事故认定 保险公司 电动三轮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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