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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收款业务所得税处理之我见
引用本文:吴春滢.分期收款业务所得税处理之我见[J].财会月刊,2011(31):23-24.
作者姓名:吴春滢
作者单位: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摘    要:会计和税法上对分期收款方式下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原则、时间不一致,会使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对该暂时性差异一般是作为递延所得税负债处理,对此笔者提出不同看法。

关 键 词:分期收款收入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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