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和“三个有利于”标准 |
| |
引用本文: | 周叔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和“三个有利于”标准[J].经济界,1998(5). |
| |
作者姓名: | 周叔莲 |
| |
作者单位: |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
| |
摘 要: | (一)中共十五大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科学地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和发展的经验,在一系列问题上进行了理论创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我认为其中最重要的创新是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论。这就是江泽民同志在中共十五大报告中所指出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马克思主义把所有制看作生产关系的基础,而生产关系则构成各个社会的经济基础。在人们的传统观念里,社会主义社会只存在公有制,非公有制是被排除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经…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