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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市废金属回收管理工作的报告
作者单位:杭州市计划委员会,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摘    要:批转市计委、市经委《关于加强我市废金属回收管理工作的报告》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计委、市经委《关于加强我市废金属回收管理工作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望研究贯彻执行。废金属是国家的统配物资,回收、上交、供应计划,是计划经济的组成部分,应由市计妾统一管理。各厂矿企事业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渠道交售,不得利用废金属去串换其他物资或以高价直接出售,更不得转运倒卖到外地。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直至给予纪律处分。利用废金属搞投机倒把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废金属回收管理工作,仍按一九七八年八月二十五日杭革〔1978〕9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市金属回收公司,负责回收工矿企业的废金属。市区社会上零星的废金属,仍由市物资回收公司负责。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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