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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自我监控
引用本文:张长林.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自我监控[J].审计理论与实践,2003(7):67-68.
作者姓名:张长林
摘    要:2002年1月1日证监会颁布了《客户交易资金管理办法》,针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券商自营资金混合管理问题,实行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与自有资金分户管理。为使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不被挤占,除证监会、证券结算登记公司、存管银行的监管外,更主要是券商的自我监督。通过一年多的工作实践,本人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自我监控。

关 键 词:证券公司  客户交易资金  券商自营资金  自我监督  证监会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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