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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有说法
摘    要:国资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税务总局7月4日联合发出通知.对原国家经贸委等8部门《印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简称859号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作详细规定

关 键 词:国有企业  业务  体制改革  富余人员  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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