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需彻底资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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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邵宁.国企需彻底资本化[J].资本市场,2014(2):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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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邵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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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国人大财经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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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国有资产彻底资本化,将为下一步的改革和结构调整创造条件。首先,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本监管。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国有资产监管模式是国有资产出资人的监管职能和股东职能是分离的,由行政性出资人机构行使监管职能,由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或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行使股东职能。这样的职权划分它的行为边界会更加清晰,职责和性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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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资本化 国有资产出资人 国有资本监管 监管职能 国企 出资人机构 结构调整 监管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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